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规定,现将经过专业专家组评审、综合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的2015年度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向全行业征求意见,公告期30天(10月16日-11月15日)。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如有异议,均可用真实身份(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提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