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在煤炭工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煤炭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促进优秀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表彰和鼓励在煤炭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决定开展第三届煤炭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示范矿(单位)、创新人才、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管理先进单位、管理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员及其所属单位,包括煤炭生产企业集团(公司)、煤炭科研院校、煤炭设计、洗选、煤机制造、地质勘探和矿井建设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为激励和引导科技人才、科技资源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充分体现奖励政策的均衡性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评选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西部地区煤炭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1.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创新先进企业,评选不超过20个。
2.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示范矿(单位),评选不超过30个。
3.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创新人才,评选不超过30人。
4.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评选不超过20人。
5.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管理先进单位,评选不超过20个单位。
6.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不超过30人。
三、评选程序
1、自愿申报。凡是符合评选范围要求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请表,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2、形式审查。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提请专家组评审。
3、专家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按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同时根据各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得分情况,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
4、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工作原则、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对评审专家组提交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名单进行审核,最后确定获选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上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审批。
四、评选要求
1. 凡申请参加评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具体见附表),并用A4纸打印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评选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电子信箱。
2. 煤炭企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申请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示范矿(单位)评选工作,由主管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每个单位只限推荐1个名额;具有法人资质的独立煤矿(单位)可直接申报。
3. 申请参加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管理先进单位、科技创新人才、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每个单位每项只限推荐1人。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6。
联系人:曹文君 曹光明
电 话:010-64463369
传 真:010-644633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C523
邮政编码:100713
附件2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示范矿(厂、单位)推荐表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