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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120处小煤矿8月4日前必须全部停产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8-09 来源:

          近日,鸡西市恒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省长栗战书现场指挥救援时要求,年初公告关闭的120家小煤矿8月4日前必须全部停产。这意味着原定年底彻底关停的小煤矿将提前“寿终正寝”。

          作为全国煤炭生产和调出大省之一,我省现已探明储量236.7亿吨,其中保有储量219.8亿吨,占东北三省总储量的73%。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后我省三年关闭390处小煤矿的目标,我省已经于2008年和2009年分别公告关闭了150处和122处地方小煤矿,今年初曾公布年底前关停120家小煤矿。

          栗战书在指挥此次透水事故救援时强调,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要把小煤矿停产关闭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完成关闭任务。

          一是市长、专员要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副专员要牵头负责具体抓,亲自带队逐矿落实关闭计划,确保2010年公告关闭矿井在8月4日前全部停止生产,并在8月6日前,将关闭矿井全部停止生产活动的落实情况,经分管副市长、副专员和市长、专员签字后上报省政府。

          二是对停止生产的关闭煤矿,由市(地)政府(行署)统一组织收回各种证照,由发证机关履行吊销程序。由公安机关停止供应火工品,并将剩余火工品全部收回。

          三是要对辖区内关闭矿井逐井确定回撤设备时间,落实企业安全回撤措施和政府监管责任。关闭矿井回撤计划经市长、专员签字后,于8月15日前以政府文件上报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备案。

          四是对贯彻落实省政府2010年关闭矿井部署不力的市地,要追究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牵头,成立5个督查组从即日起深入各产煤市地,对各市地落实省政府2010年关闭矿井部署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