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03:30:0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快讯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黑龙江地方煤矿完全达标方可开工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

           随着黑龙江省煤矿的陆续开工,为保证开工煤矿符合安全标准,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地方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实提高地方煤矿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指出,煤矿在复产复工前,要按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合格后,由市(地)、县(市、区)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复产复工: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煤矿矿长和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副矿长等在岗人员与持证人员人证不符的;图纸未经审核、与实际不符、无采掘作业规程施工生产,未按规定淘汰木支护,未采用正规回采工艺的;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未落实防突的抽采措施、未做到应抽尽抽的;有自然灾害隐患的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措施的;矿井压力系统和暖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未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人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