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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改7条财政支持政策即将出台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5-19 来源:

         距离河南煤改大限只剩40余天时间,为了加快煤改进程,争取实现6月底完成的煤改目标,河南将出台7条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目前方案已上报省政府。

         此前河南省已出台了《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小煤矿退出补偿方面做出相关规定,但有煤老板认为,《意见》中有关资金退还主体的规定模糊,并且没有考虑前期投入等问题。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胡兴旺向媒体透露,“省里对煤炭企业的经济补偿十分重视,我们已经制定了7条相关的财政政策给予支持,现在补偿方案已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准。”

         根据此前出台《意见》显示,在中小煤矿退出方面,对退出煤炭开采的煤矿,由相关部门对其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核查,并按原价款的1.5—2倍由政府予以退还;如其剩余资源被整合给其他煤炭企业,由兼并重组煤炭企业支付。对2010年年底前申请退出的煤矿(因非法违法生产被关闭的矿井除外), 经有关部门核准,全额退还其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此外,河南省政府还将积极向国家申请小煤矿关闭补助资金,用于小煤矿退出补偿工作。

         对于《意见》中的补偿办法,煤老板们则有自己的看法。位于平顶山的煤老板韩国伟表示,这一补偿办法只考虑到了被兼并煤矿的规模和储藏量,没有考虑到前期的投入,现在采矿权的价款和原来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最少也增加了六七倍。如果按照文件里的标准补偿,“我们的损失就太重了。”

         韩国伟认为,“根据现在的情况,兼并企业和各级政府很难按照市场定价拿出大笔资金。但不按市场定价,等于是对煤老板‘巧取豪夺’,所以定价矛盾比较突出。”

         此外,在资源价款退还方面,处于被兼并地位的煤老板们还提出了自己的疑虑,“在《意见》中仅模糊表述为‘由政府予以退还’,但并未明确表示由哪一级政府退还。”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由河南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支持政策,有望在煤矿企业的退出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从而有利于加快河南煤炭重组进程。

         据了解,距离煤改大限仅剩40余天的时间,河南466家煤矿的兼并收购工作仅完成了138个,占总量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