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期完成河南省确定的兼并重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郑州市兼并重组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市)党委、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煤矿企业等要建立“三组会商四方联动”机制,强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何谓“三组会商四方联动”机制
通知中称,“三组会商四方联动”机制即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级领导任组长,煤炭、监察、国土等部门参加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督导协调组;各产煤县(市)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组;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成立由公司副总以上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推进组,分别派驻新密、登封和巩荥新(包括巩义市、荥阳市、新郑市)矿区,建立“三组会商”联席办公等制度,对所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推动和问题协调等,按照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煤企兼并重组工作,做到工作不结束,人员不撤离。
同时,各被兼并重组的小煤矿要成立由矿井法人任负责人的领导组织负责推进,从而在全市形成市、县(市)、主体企业、被兼并重组小煤矿“四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兼并重组时间和进度排定
根据通知,此次全市符合兼并重组条件的135个小煤矿分别由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其中,郑煤集团124个,分别是登封市29个、新密市78个、巩义市10个、新郑市2个、荥阳市5个;省煤层气公司11个,分别是登封市5个、荥阳市6个。
根据兼并重组的时间和进度,6月20日前,各产煤县(市)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被兼并重组小煤矿与主体企业完成资产评估,签订正式协议,并完成安全监管的交接工作。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和被兼并重组小煤矿要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小煤矿的资源和资产进行作价评估,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基本完成对小煤矿的正式接管工作。
6月30日前,各产煤县(市)党委、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协调督促已完成兼并重组的矿井与郑煤集团和省煤层气公司完成兼并重组小煤矿相关证照的变更、过户手续,全面完成兼并重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