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以及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会议精神,落实防汛措施,加强重点监管,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太原市安委办决定:从7月19日至7月23日,对全市汛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督查的内容有:
是否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重要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是否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是否对“三类企业”整治到位;
是否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三非”行为。
是否对本地区、本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的处理;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是否按照事故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2009年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特别是省、市挂牌督办的隐患是否全部整改销号上报。
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备案,是否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等。
是否依法加强事故上报工作,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事故多发单位是否查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