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南梁社办煤矿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内煤整办字〔2011〕4号),对鄂尔多斯市金龙勤公煤矿予以关闭,金龙勤公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1527280137。
二、根据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阿拉善右旗太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内煤整办字〔2011〕3号),对阿拉善右旗太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予以关闭,太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051202001。
三、根据呼伦贝尔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呼伦贝尔市2011年第一批淘汰关闭煤矿的报告》(呼煤整办字〔2011〕2号),对牙克石市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胜利井予以关闭;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胜利井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201521040241。
四、根据巴彦淖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温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五号井生产系统关闭情况报告》(巴安监矿山发〔2010〕231号),对内蒙古温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五号井予以关闭。内蒙古温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五号井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X051105006。
五、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上述关闭煤矿的相关证照,相关盟市应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要求依法实施关闭。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