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辖区煤矿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91号)文件要求,结合辽西监察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辖区煤矿事故(事件)报告的通知》,辽西监察分局印制了煤矿事故举报卡并下发到辖区煤矿。
举报卡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举报卡的印发是辽西监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一项新的举措,畅通了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的举报渠道,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辖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及非生产死亡事件的报告工作,严厉打击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违法行为,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