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9日盟经信委召开的全盟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暨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盟将加大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力度,重组后共保留12户煤炭生产企业。
会议指出,我盟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及早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各旗县市(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迅速推动工作的开展。对已列入锡林郭勒盟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范围内的煤炭企业,应积极服从和配合盟、旗两级领导小组工作,对应参加而不参加企业重组、煤矿整合的, 2012年度后将依照法定程序,上报自治区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会议要求,各级矿山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快推进矿山企业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工作,并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快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度,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严防死守、万无一失、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按照《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盟行署结合我盟煤炭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生产布局、资源条件及安全现状,编制了《锡林郭勒盟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全盟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从2011年7月份开始到2012年上半年结束,共涉及18户企业、16个生产系统,经过兼并重组整合为户企业。兼并重组后,全盟共保留煤炭生产企业12户。主要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通过并购、转让、联合、控股等多种有效方式,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后,新形成的煤炭企业要实现资源资本、生产、安全、经营和组织等方面高度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