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科学理念。该市牢固倡导树立四种理念,即:树立利益同向理念,成立了矿长联谊会,经常召开会议,在政府与企业、矿长与矿长之间搭起了双向沟通交流的平台,实行友情管理,形成了和谐的矿管关系;树立“三规”办矿理念,引导煤矿企业按规矩办矿,按规程办矿,按规律办矿,走依法依规办矿之路;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不断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正确思想,坚定抓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树立专家办矿理念,聘请省内10名专家成立了两个政府专家组,定期对煤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各产煤乡镇都成立了3人以上的专家组,每月对辖区煤矿 “会诊”一次。
健全有效机制。该市一是推行专职驻矿监管制度,实行“一矿一站”、“两矿一站”或“三矿一站”监管模式,赋予了驻矿站刚性的执法权,明确规定驻矿站站长每月下井检查不少于20次(夜间下井不少于5次),站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1班,实施24小时全天候井下监管,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和主力延伸到现场。二是推行联保互查制度,规定3处或3处以上相邻煤矿自愿结合,组成联保体系,指定负责人,每月召开1次安全例会,开展3次互查活动。若有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联保煤矿分别给予同等经济处罚的50%或相应的行政处理。若有煤矿发生亡人事故,联保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三个月。三是推行重点监管制度,对安全风险较大、有违法违规嫌疑的煤矿实施动态管理,每两个月评定一次,结果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由乡镇派一名副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驻矿监管。连续两次列为重点监管的,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依法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并对驻矿人员、包矿干部给予处理。四是推行隐患公示和有奖举报制度,对监管部门检查和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一律建立台帐,重大隐患由监管部门建档,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公示,由煤矿按照标准落实整改,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或电子信箱,按照“谁受理、谁查处、谁兑现”的原则,对举报违规违法生产或重大安全隐患经查证属实的奖励1万元。五是实行奖惩制度,近年来,该市先后投入资金600多万元用于一线监管人员下井补贴及包矿奖励,对50多名长年在监管一线的同志提拔重用。同时,按照隐患追究、过程追究和责任追究的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进行惩处,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真正实现了以责任追究推动责任的落实。
落实各层责任。该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承诺、矿长带班下井和每月述职制度,每月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情况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施乡镇班子成员分包煤矿,党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煤矿安全,乡镇长拿出95%的精力和时间抓煤矿安全,分管副乡镇长专职专责,经常下矿下井,时刻掌控煤矿安全生产动态。严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逐一明确了煤炭、安监、国土、稽查等涉煤监管部门的职责,实行具有专业技术的中层以上干部分包煤矿,压死监管任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密度。严格督促县级领导落实分包责任,县级领导分包产煤乡镇,市委书记、市长以身作则,带头深入井下现场办公,其他常委、副市长也经常带领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检查指导工作,解决疑难问题,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强化防范措施。该市不断强化灾害防治,始终把瓦斯、水害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的核心工作来抓,根据煤矿受瓦斯、水害威胁情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并强力在全市煤矿企业开展打好瓦斯、水害防治两个攻坚战活动,先后对瓦斯比较高的2处矿井安装了瓦斯抽放系统,帮助指导24处矿井成功探放出老空水14.9万多立方米。不断强力推进技改步伐,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大力推广应用锚喷、锚网等新工艺、新技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有力提高了提高科技保障水平。同时,深入开展“主题年”活动,该市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阶段性特点,分别开展不同的主题年建设活动。2005年为“煤矿安全整顿年”,2006年为“煤矿安全技改年”, 2007年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年”和“安全文化建设年”, 2008年在安全监管领域开展了“执行力建设年”活动, 2009年为“双基建设年”,2010年和2011年为“煤矿兼并重组年”,以“主题年”活动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煤矿办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