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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用工不再从社会招录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1-08-31 来源:
Ľ>         山西省通过煤矿重组整合提高了煤矿企业硬件素质,提高了办矿准入标准,然而低素质从业人员难以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8月2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牵头的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启动,今后山西省煤矿用工不再从社会招录,而是将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到“十二五”末,从根本上解决人员准入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全省煤炭类专业技术人才仅占从业人员总数的6.16%,远低于全国工业企业12.7%的平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缺口2.34万人,而且专业人员岗位分布呈“生产一线少、辅助单位多”的格局,专业技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在学历结构上,大专以上仅占13.4%,初中及以下占到56.3%,高层次人才比例更低;在技能人才队伍中,高级工以上占从业人员 6.11%,初级工以上占29.18%,有70.82%的从业人员没有进行系统培训,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的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规划,今后该省将实行煤矿从业专业学历准入。到2011年年底,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7%以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以上;全省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特有工种人员中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

         此外,还将实行煤矿从业执业(职业)资格准入。到“十二五”末,全省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职称达到20%以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特有工种人员取得中级技能 (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且从2011年到2015年,新招从业人员中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达到25%、35%、55%、75%、100%。到“十二五”末,全省所有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

         省煤炭工业厅相关负责人称,人才已经成为推进煤炭产业安全、高效、集约、绿色发展,推进煤炭经济循环、高端、低碳、多元发展的主导力量,山西省煤矿机械化程度提高后,急需一大批高素质的煤矿管理、技术人才和技能操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