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对今年9月份发生的两起煤矿安全较大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共有32名事故责任人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家煤矿被实施关闭,是该省多年来对煤矿事故处理最严厉的一次。
2011年9月14日20时25分,宣城市鑫源矿业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事隔仅一天, 9月16日0时25分,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矿井)在风井回收井筒电缆时又发生一起较大人员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4.9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较大责任事。其中,宣城市鑫源矿业公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负470米西掘进工作面位于断层构造带,煤层厚度发生急剧变化,掘进面位于巷道贯通应力集中区,两次瓦斯超限报警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撤出作业人员,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没有向矿调度室汇报,继续用手镐作业,挖支柱腿窝扰动造成煤体失稳,诱导煤与瓦斯突出。
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人员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回收井筒电缆职工违章作业,没有采取固定回收电缆措施,没有对封口盘钢丝绳提升口采取相应安全防护,作业人员未佩戴保险带,下滑的电缆将地面作业人员卷带坠落井筒。
事故原因及性质确定以后,安徽省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快速作出了处理决定,依法对宣城市宣鑫源矿业公司、宣州区周王镇、宣州区安监局等15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并责成宣州区人民政府向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鑫源矿业公司实施关闭。
对淮北金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坠落事故中涉及的金石项目部、华东监理公司、开滦集团、金石矿业公司等17名事故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桂来保说,对这两起事故的处罚是安徽省多年来第一次如此严厉,也将是下一步事故处理工作的标杆,今后,凡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都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