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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中力量开展煤矿安全百日攻坚战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1-10-14 来源:

         根据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湖南煤监局决定从9月1日起至12月10日,集中全系统的力量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 

明确五个重点战区,确保攻坚战抓住关键。

         确定以娄底、郴州、衡阳、怀化、株洲五个市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战区,局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参战,并对各监察分局进行督战;局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在分片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精心筹划,充分准备,确保每一次行动都能有针对性地消除一批隐患,解决一批问题。该局各监察分局作为五个重点战区的主要攻坚力量,按照湖南局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研究制订攻坚战的工作方案,根据实际确定辖区重点战区的主战场,将攻坚战打到重点矿区、重点煤矿去。 

瞄准四类八种重大隐患,确保攻坚战打到要害。 

         立足于治大隐患,抓关键环节,着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机电设备隐患整治,着力查处重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推动隐患整治工作。 

         特别是对煤矿假关闭、假整合、假技改以及存在超深越界行为的;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特别是风井出煤或停开主扇,井下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或局扇打循环风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瓦斯抽放不正常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探头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探头装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煤矿没有按规定落实防治水措施、配备探放水设备的;煤矿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自救器,或自救器配备数量不足,或者入井人员不随身携带自救器的;煤矿井下使用移动式空压机、非阻燃电缆,或提升运输系统不符合要求,尤其是斜井提升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挡车栏不符合规定、使用不正常;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煤矿从业人员未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或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有关规定的这八种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六条战线同步推进,确保攻坚战打出声势。 

         部署好集中执法战线,抓重点,从严惩处,依法实施大额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和提请关闭;部署好明查暗访战线,组织新闻媒体参与明查暗访,开展监察执法“回头看”;部署好机电设备专项监察战线,组织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开展专项督查执法;部署好人员培训专项监察战线,组织安全培训机构专家,严查煤矿企业“三项岗位”持证上岗和培训质量;部署好瓦斯、水害专项监察战线,组织矿山救护队骨干力量,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部署好煤矿安全监管战线;要理直气壮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监管战线的作用。 

强化三大手段,为攻坚战助威助力。 

         严格事故查处,落实“停扣查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隐瞒,以事故教训推进攻坚;严格行政许可,以加强隐患源头治理推动攻坚。从9月份开始,对娄底、衡阳两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与技改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一并进行,按照湖南局组织、分局配合、专家参与的方式开展工作。 

加强思想、作风和支撑能力建设,为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对百日攻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湖南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积极、精神懈怠、“庸、懒、散”的单位和个人,湖南局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必要的纪律处分。以攻坚战的实绩,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思想建设,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