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山西省低收入农户免费供应冬季取暖用煤,是山西省委省政府今冬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11月18日,该省考核办下发通知,将"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列入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201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全省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促进煤炭企业和农村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山西省考核办对这项惠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及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对于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的导向、激励和保障作用。
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赋分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工作进度以及组织实施和发放的标准,还提出了严格的考核奖惩规定。要求在今年12月中旬前,将709.25万吨冬季取暖用煤分发到11个市、684.5万户低收入农户家中。同时,要求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严格把关,强化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市,在年度考核中加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分段扣分,直至扣到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