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菏泽加快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20条政策措施,支持菏泽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力争到2015年菏泽市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位居周边地区前列。
《意见》提出,支持推进煤矸石、天然焦等开发利用,建设煤炭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支持菏泽新型矿区开发建设,将巨野矿区列为全省新型现代化矿区试点;支持有序开发资源,在煤炭开采、节能降耗等方面给予倾斜。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分享比率,将省属及省属以上采矿权人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返还比率提高10个百分点。郓城煤矿在煤炭开采和采后煤炭综合利用等方面要积极探索与地方政策合作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