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7日发出通知,将强化煤价基金征管,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
据了解,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自建立以来,对调控煤炭市场价格,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等事项公告,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除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以及依法设立的对煤炭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外,凡属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取消;省级人民政府对煤炭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和其他基金、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合计不得高于每吨23元的征收标准。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支持当地地税部门开展征收工作,积极协调、主动督促当地中央、省属煤炭生产企业上缴基金,确保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规定足额征收,严格按照《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