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太原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举行,会议传达贯彻了山西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会议透露,全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加快推进整合重组煤矿的改造建设,山西省组织11个省级督查组,从2月16日至5月15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顿专项行动,采取一听、二看、三议、四查以及抽查考试的方式,逐矿排查。检查范围为所有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包括单独保留但更换主体的煤矿。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金旺,市长助理王宇魁参加会议。
此次整合重组煤矿分为生产矿井、改造建设矿井、持证改造建设矿井、未开工建设矿井四类进行检查。对完成整合重组转入生产的矿井重点检查内容为: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政府、部门及企业挂牌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煤矿通风管理工作、瓦斯防治工作、防治隐患工作等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改造建设矿井重点检查内容为: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现象;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建设矿井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持证改造建设矿井重点检查内容为:相关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证照过期组织生产的现象;生产、建设是否相互影响;是否在改造建设区域组织生产等。对未开工建设矿井重点检查内容为:改造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已批复开工未实际开工建设的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