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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山东首次公布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2-04-23 来源:

         近日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获悉,山东省首次公布了2011年度全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据了解,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取消矿长任职资格。

         根据《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组织对全省煤矿矿长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综合评定。

         经考核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李佃平等33名矿长达到优秀等次;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屯煤矿李树荣等147名矿长为称职等次;4名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矿长是:章丘矿业有限公司明水二号煤矿矿长张其江、章丘鑫岳有限责任公司六号煤矿矿长蔡军山、潍坊新方矿业有限公司矿长侯秉玺、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郭屯煤矿矿长苏茂秋。

         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任衷平介绍,矿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实行评分定级制度。煤矿矿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分为12大项,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为基本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根据考核结果,山东对煤矿矿长及所在煤矿实施兑现奖惩: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全省煤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并由相关煤矿企业给予煤矿矿长适当奖励;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取消当年各项评优资格,由相关煤矿企业按50%比率扣发煤矿矿长当年的安全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取消煤矿矿长任职资格,并由相关煤矿企业扣发煤矿矿长当年的全部安全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