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雏形,脱胎于去年10月下旬针对煤矿瓦斯治理开展的试点工作,并不断在实践中加以丰富、完善。
“‘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建立,是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立足实际摸索、总结出的一条符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路子。”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李尚宽说。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即以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为“三位”,“看病、开方、除病”为“一体”。
部门主导是指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煤矿安全执法工作的主导。
重点整治是指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和瓦斯、水患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同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帮助煤矿企业排查诊断治理安全隐患。
执法同步是指组织(抽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业务骨干,聘请大中型煤矿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参与组成若干个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有了以上的“三位”,“看病、开方、除病”就顺理成章了。
“看病”是指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对照相关规章标准及有关要求,深入煤矿、深入井下开展至少2天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面系统地指出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
“开方”是指煤矿安全整治检查工作组针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整改。
“除病”是指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针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指派专人督促相应煤矿企业落实整改方案,督导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组织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邀请专家参与组成复查验收工作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的建立,归根结底就是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针对辖区内煤矿企业存在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监察,防范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和复查验收工作不落实而酿成事故。
自去年10月下旬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贵州省各类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37.5%和63%,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71.4%和94.1%。
贵州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表示,今后将积极构建“三位一体”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重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