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原煤产量将稳定在1.5亿吨,地方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到60家以内,2015年年底前完成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的关闭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原煤生产能力不低于规定生产规模的煤矿企业,或已拥有至少一处矿井生产能力在30万吨及以上、安全基础管理扎实、资产优良的煤矿企业,可作为兼并重组主体。支持省属煤矿企业和具有经济、技术和管理优势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强强联合,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