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和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产煤市州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组,逐矿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和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确保停产整顿的煤矿整治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确保已关闭的矿井关实关死,严防死灰复燃、非法违法生产。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因监管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相关市州政府要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严把节日期间停产企业复产安全生产验收关,并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监管;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第四季度事故反弹,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甘肃省政府要求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有关部门和市州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深查原因,切实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