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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道

日照港获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今年40万吨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2-10-10 来源: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的通知》,确定日照港(600017)为第二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今年安排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任务40万吨,明年初步计划安排同等数量。此次获批为日照港煤炭业务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标志着日照港在国家能源布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对于巩固在国家能源原材料的战略地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悉,日照港作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应急储备煤炭集中布局在股份一公司8#、9#、10#堆场,主要为兖州煤业(600188)、山东能源等大型的煤炭承储企业,提供装卸、储存、转运和计量等服务。通过运行与储备的有效结合,日照港将逐步打造集储备、仓储、期货、贸易、物流于一体,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交易平台。 

  我国煤炭运输呈现“北煤南运”和“西煤东送”的格局,煤炭铁路长距离运输运力不足。这一格局决定,我国必须建立完善的煤炭储备体系以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煤炭应急保障水平。基于此,国家“十二五”规划以及产业规划均将煤炭储备作为重要议题。目前,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仍以国家主导。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铁路运力审批,全程参与储备项目建设。为构建电煤供应保障体系,地方省政府也在加大省级储备基地建设。山东计划到2015年,建成6-8个区位优势较强的省级煤炭应急储备基地,煤炭应急储备规模达到600万吨以上。 

  根据《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对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中央财政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贷款或占用资金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