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在刚刚闭幕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2013年要抓好煤矿安全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围绕即将出台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八项规定,要广泛宣传,组织培训,严格执法,强化监督。
二是以小煤矿关闭退出为重点,通过“关小建大”,推进煤炭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黑龙江、江西、湖北、辽宁等小煤矿数量多、灾害严重的地区,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要严格履行技改审批手续,严禁以低水平的技改扩能逃避关闭退出。坚决停止审批新建30万吨/年以下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是突出重点,扎实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要督促企业以瓦斯和水害为重点,结合地区特点,落实矿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五是严谨调查事故,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六是强化矿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监察监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