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针对中小型煤矿事故频发的现实,进行了一些政策调整,经过先后几次整合,目前的要求是必须至少达到年产150万吨的标准,才能取得煤矿开采的六个相关证照。
一方面是政府主管部门对煤炭开采企业门槛不断提高,让中小型煤矿矿主陷入漫长的整合谈判过程中,祈求抱团“跳龙门”;另一方面,手中的煤矿要达到各项要求,必须不断地追加投资进行前期建设。腹背受敌的煤矿持有者,抱团成立能源公司的同时,开始寻求外来资本的注入,目的是寻求资金输血。
2012年,随着煤炭价格走低,寻求支持的路径开始模糊起来,资金和项目的博弈随处可见。一些产量较小的中小型煤矿频频易手,政府也随即叫停了对实体经济毫无益处的私下转让行为。
从贵州省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报送材料达到年产量200万吨(六盘水市和毕节市)、150万吨(其他地区)门槛的煤炭生产企业共有30余家,其中大部分是抱团形成的产量。这背后外来资本的资金支持显而易见,但外来资本大多打着另外的算盘,真正想开采的并不算多,想圈地造概念的却不少。
贵州最新煤改方案提出,到2013年底,兼并重组后,形成1个年产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旗舰集团,2个年产3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3个年产1000万吨级以上,10个年产500万吨级以上的企业集团,使年产500万吨级以上的企业集团控股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60%以上;到2015年,全省产能要达到3亿吨、原煤产量2.5亿吨。
根据相关统计,2012年贵州原煤产量超过1.8亿吨已无悬念,有望成为仅次于内蒙古、山西、陕西的全国第四位产煤大省。煤炭已成为贵州的第一支柱产业。
刘先生所在企业持有的两家煤矿通过整合,已经达到了贵州省对煤矿所在地区的200万吨产量要求。但达到门槛,仅仅是生存暂时无虞,并购整合后新公司的管理运营以及资金需求问题仍在困扰着他的企业。
据新华社报道,贵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兼并重组的主体,煤矿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贵州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的煤矿企业(集团),优先支持实施煤电磷、煤电铝、煤电钢、煤电化四个一体化的企业(集团)成为兼并重组主体。2013年3月底前,要完成兼并重组主体的资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