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厅获悉,2013年,该省将从五个方面推进煤炭经营监管工作:一是不断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二是继续抓好整顿关闭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煤矿技术改造;四是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五是强化按核定能力生产管理;六是加强煤炭生产行政执法。
山东省近年来不断加强煤炭生产监管,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促进该省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该省对煤炭生产许可证不断加强动态监管。根据山东省政府令第230号要求,山东省煤炭工业厅对煤炭生产许可进行网上公示,明确新办证办公会研究决定、60个工作日办理等程序规定,使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更具有严谨性、时效性。同时,该省严格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制度,并加大年检发现问题的查处力度。2012年该省共有各类生产煤矿220对,参加年检煤矿200对(技改、资源整合、新颁证矿井和年底予关闭煤矿未参加年检),合格矿井178对,基本合格矿井22对;煤炭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在强化生产能力核定与管理方面,山东省严格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管理,对达不到核定能力管理办法、标准及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定;实际生产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按规定及时调整核定能力。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月调度、季检查、年考核制度,组织审核煤矿月度采掘作业计划,按季度检查上报矿井生产能力管理情况;从井下现场定头定面、核定进尺到地面调度统计、销售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核查,严厉打击超核定能力生产行为。
近年来,山东省技改整合力度也不断加大。围绕煤矿生产系统安全改造、提升煤矿装备水平等重点,该省坚持以《山东省煤矿“十二五”技术改造规划》为指导,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据悉,2012年全省煤矿技改项目投入资金超过55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完成煤矿技改项目达到640项;在册整合技改矿井9对,其中竣工投产矿井4对,停建关闭矿井2对;主要系统改造矿井6对,其中竣工验收2对。目前全省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接近90%;掘进机械化程度超过90%。同时,不断加大技改资金扶持,省多部门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产业升级改造及地质补充勘探项目等资金,并建立初审和季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技改管理。
另外,山东省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该省提出“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思路,从整顿小煤矿抓起,推进企业整合重组。进一步明确今后坚决予以淘汰的10类矿井情形。2012年已顺利关闭2对矿井,淘汰产能20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产能任务。目前,各市、县30万吨以下矿井的底数已经摸清,正在研究制定落实“2015年底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的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