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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强化依法监管 推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3-03-22 来源:

        近年来,江苏省煤炭经营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保障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对煤炭需求为目标,强化依法监管,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培育和建设区域性煤炭市场,实现了煤炭供应稳定、经营秩序良好的局面。

        一、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严格准入审查。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有进有出,动态平衡,在合理布局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不断优化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进行调整;坚持把好准入关,新准入的要是规模大、专业性强的企业,对有违规经营,不能做到正常经营的进行淘汰。坚持三级联动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二级监管部门作用,由市、县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年度检查、变更、延续监管。形成三个制度,促使企业依法守法经营。1、年度全面检查制度。凡在江苏省内的煤炭经营企业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年度全面检查,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印发《煤炭经营企业年度全面检查工作通知》,对年度检查的内容、程序、结果认定及处理规定制度化,并组织市、县煤炭经营监管部门逐个进行检查。2012年共淘汰180个条件差的煤炭经营企业。2、变更管理制度。对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对变更条件、上报材料、审核程序等作了规范,不能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有效控制了煤炭经营资格证转让现象。2012年全省共办理企业变更事项186件,以增加注册资本金和变更营业地址居多。3、延续监管制度。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到期,就意味着煤炭经营资格终止,必需重新进行资格审定,首先要符合年度全面检查要求,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或年度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延续,2012年全省有效期到期不予延续的有12家企业。

        三是建立网上信息监管系统工程。江苏省开发了煤炭经营企业网上数据上报系统,及时掌握各煤炭经营企业煤炭经营情况,为煤炭的应急保供提供信息,同时对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纳入年度全面检查考核。通过调入调出统计,了解全省煤炭进出流向、运输方式。

        二、调整煤炭经营企业结构与合理布局

        (一)结构调整趋向大、强、专。一是逐步提高准入门槛。新增煤炭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原则上达到500万以上,苏南地区有的市在延续换发时也需达到500万以上的要求。二是加大年度检查力度,淘汰经营规模小、资金实力差的企业。通过近几年优化调整,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结构有了明显改善,全省煤炭经营批发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2010年的560家调整到610家;年经营煤炭在100万吨以上的企业数量由2010年的40家增加到55家。

        (二)煤炭经营企业布局向煤炭消费重心倾斜。按照流向合理,运输便捷,集中、环保堆存的原则,近几年江苏省重点在沿海、沿江、沿大运河进行布点,特别是沿长江的8个市煤炭用量占全省的80%,加上煤炭海进江运量巨增,向长江上游供煤快速增加,加大沿江八市煤炭经营企业数量。

        三、引导和推进区域煤炭交易市场建设

        2012年10月,江苏省建立并运行徐州华东煤炭交易市场。该市场充分发挥了铁路交通枢纽和我国最大的内河港口优势,有力提升了全省北部煤炭保障供应能力。下一部推进沿江2-3个区域煤炭市场建设。

        下一步,全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二是推进煤炭交易市场区域性建设;三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四是进一步调整煤炭经营企业布局;五是加强对市、县(市、区)履行煤炭经营监管职能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炭经营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