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煤监局会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自治区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意见》,确保各级政府、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此次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煤矿每位从业人员知晓《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员、矿工全员参加《七条规定》培训,考试必须合格,特别要求,煤矿矿长和矿工要签订《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
近日,为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煤监局会同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自治区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意见》,确保各级政府、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此次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煤矿每位从业人员知晓《七条规定》,煤矿矿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管理人员、矿工全员参加《七条规定》培训,考试必须合格,特别要求,煤矿矿长和矿工要签订《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