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是煤炭企业解决资金难题的方式之一。此外,通过长期对旗下上市公司占款,部分煤炭企业获得了廉价的融资渠道。
大同煤业2012年年报显示,在应收关联方账款中,对母公司同煤集团的应收账款达到10.25亿元,同煤集团是大同煤业最大欠款方,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30.97%。而且,在煤炭行业低迷的背景下,同煤集团对大同煤业的占款有增长趋势,与2011年同期的3.3亿元相比,2012年的10.25亿元应收账款大幅增加210.6%。
大同煤业俨然成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金主”,后者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巨大。
大同煤业对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塔山发电的应收账款也达4.32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13.05%。此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国电同忻公司占款8400万元,云冈制气占款1348万元,而大唐热电则占款超过3.25亿元。
2012年,大同煤业所有应收关联方账款合计为18.9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57.11%。大同煤业在2011年应收关联方账款这一数据一直居高不下,为8.55亿元,占比59.46%。
实际上,作为潞安集团下属上市公司的潞安环能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从2012年年报数据来看,潞安集团欠上市公司754.77万元;但在年初的欠款金额仅为170万元。不仅如此,在应收关联方账款中,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欠潞安环能2.82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