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落实和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全省煤矿都有领导干部挂牌负责,并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作为检查的内容和标准。
按照通知,市、县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煤炭集团应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括市、县长助理)和其他负责人(分管之外的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开始,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和露天煤矿的顺序,对煤矿逐一进行挂牌,确保全省煤矿都有领导干部挂牌负责。挂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七条规定》,定期对所挂牌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对因挂牌责任人不能定期到矿检查,特别是对挂牌煤矿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建设等问题失察,挂牌煤矿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挂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