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日前,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核定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收费标准,其中考试不及格的,补考不得收费。该收费标准自2013年6月10日起执行,期限二年。
根据规定,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除收取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资料费外,不得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考试过程所消耗的材料费由培训考试机构按实际成本代办;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减培训费;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煤矿特种作业,不得强制进行理论培训并收费;考试不及格的,补考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