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至22日,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检中心(西安)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根据(2009)国监字第04029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委托书》,对动力用煤产品进行2009年第四季度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样的方式是工作人员不预先通知生产厂(矿),从被抽查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相关项目测定,通过对被抽查单位的报告值或贸易合同约定值和本中心的检验值进行比较,对被抽查批煤的质量进行评定。
这次抽查共分六个抽查组,工作人员分别在全国各地煤炭系统巡回抽查。第四抽查组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历时5天,在神东矿区分别抽查了上湾煤矿、补连塔煤矿、大柳塔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哈拉沟煤矿、榆家梁煤矿。待全国抽查完毕汇总出抽查结果,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据悉,国家监督抽查每年进行一次。神东矿区在过去每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检中心(西安)每季度一次的抽查中均达到了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