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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矿安全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3-10-11 来源:

         自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大检查)以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福建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敢抓敢管,严厉打击了一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截至9月底,全省检查煤矿690矿次,其中明察暗访20多矿次,责令停工停产34煤矿、立案查处15家煤矿,实施行政罚款275.545万元,15家煤矿列入黑名单,撤消18个建设项目,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宣传了一批典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各产煤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多次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多样的大检查活动,并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永春县政府落实“一岗双责”,组织挂片的县处级领导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武平县政府采取人才引进、公开招考等形式,为县煤管局增加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二是行动迅速,铁腕执法。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狠抓严管,采取不打招呼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直奔现场,及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大检查期间,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立案11起,经济处罚70多万元。三明市煤管局开展明察暗访5次,对2家煤矿予以立案查处,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永定县煤管局深刻吸取“7·13”透水事故教训,对全县煤矿开展全方位检查,对5家煤矿予以停产整改。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将大检查工作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督促煤矿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七条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表格化等方式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将《七条规定》按照不同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岗位“十不准”制度,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四是政策扶持,推进改造。针对煤炭市场疲软等情况,各地通过政策帮扶、市场调控等手段,帮助煤矿继续加快安全改造步伐。新罗区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扶持,对全区进行斜井防跑车装置改造的39家煤矿予以补助资金达270多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区煤矿安全改造升级步伐,值得各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