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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涉煤税费负担较重 煤炭企业反映强烈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4-03-17 来源:

         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联合省煤炭运销协会召开的全省煤炭经济运行调研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受国内煤炭产能释放、煤炭进口激增、下游需求低迷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山东省煤炭市场不但持续走低,需求严重不足,煤价急速下跌、库存持续攀升、回款压力加剧,而且涉煤企业税费负担较重、压力巨大,全省煤炭企业反映强烈。 据山东能源集团副总经济师翟所修介绍,山东能源集团矿井亏损面达50.8%,税费负担压力巨大,仅2013年1-10月份,山东能源集团权属企业缴纳各项税费总额120.27亿元,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山东能源集团汇总缴纳税费总额由129.4亿元增长到180.9亿元,年均增幅12%;兖矿集团副总经理张胜东说道,兖矿集团企业税费负担过重,仅2013年在省内缴纳各项税费达71.1亿元,压煤村庄搬迁困难,“三下”压煤总量占61.6%,企业融资贷款难度加大;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副总经理闵维坦言,该集团公司也存在税费压力过大的困难。

   座谈会上,山东煤炭企业负责人纷纷建议,今后要按照国家规定清理各类地方性收费,分类有序推进资源税改革,协调对境外项目给予资本金支持,支持煤炭企业“走出去”开发海外资源项目,统筹解决城市建设与煤炭资源开发的矛盾,建立煤电双方互保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等。

    山东省煤炭运销协会会长杨德玉说,据调查,各种涉煤税费一般占企业营业收入的25~35%,个别地区甚至更高。针对当前煤炭市场形势,他提出了积极反映企业困难、加强区域价格协商、适度限制产能、发展非煤优势产业等建议。

   针对山东煤炭企业反映涉煤税费负担较重的问题,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王立亭副局长要求,要减轻全省煤炭企业税费负担,首先,要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煤协会反映企业当前存在的实际困难,提出建议和要求,要进一步向山东省政府反映企业存在的税费负担过重等问题,还要进一步向山东省煤电运办公室反映煤电互保、落实电煤合同等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客观反映目前遇到的政策上的压力,赢得理解和支持。

  其次,省煤炭运销协会要牵头组织认真研究省内外煤炭运销有关问题,要切实提高行业意识,加大力度,抓好落实。

  第三,整合健全经济运行机制。各企业集团要高度关注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盈利水平的变化,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对煤炭经济运行的指导和协调。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经济运行超前分析与及时报告,及时反映市场运行情况。

  第四,加大转方式调结构力度。要加快煤炭产业、产品、产量结构调整,利用国家生态产业、绿色矿山、充填开采、千米深井等有关政策的支持。要加快构建以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为特征的煤炭产业循环发展体系,实现向集约、低碳、高效、生态发展转型升级。

  第五,加强学习,用改革的措施促进发展。全省煤炭行业要切实做到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改革的思路方法,研究煤炭的科学发展,如棚户区改造、和谐矿区建设、转变发展方式等都要向改革要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