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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月新疆编制42个矿区规划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4-07-07 来源:

         截至5月,新疆已编制42个矿区的总体规划。如果全部投产,年产煤炭可达17.46亿吨,产量是2013年全国煤炭总量37亿吨的一半。

  6月25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42个矿区(详见附表)中,已有22个矿区总规划获得国家批复,规划规模8.17亿吨/年;有12个矿区总规划上报国家待审批,规划规模5.22亿吨/年;还有8个矿区总规划正在编制中,规划规模4.07亿吨/年。

  这42个矿区规划,对新疆从煤炭储备基地到战略开发基地的转变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发改委方面表示,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以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煤制天然气等一系列能源战略部署为主,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表现,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转化,让资源开发尽早惠及各族群众。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新疆为实现核心区功能,已提出“三基地一通道”建设规划。“三基地”指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和大型风电基地;“一通道”指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

  新疆的能源工业建设正迎来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专家胡隽秋认为,“十二五”国家把新疆确定为第十四大煤炭基地,新疆煤炭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但新疆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相对短缺,因此煤炭开发前就应做到环保优先介入、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新疆煤炭开发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边开发、边保护、边治理。在开发过程中,应以建设国家级大型煤炭基地为重点,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和安全高效矿井,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集约开发、绿色开采。